但是,中国哲学不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,而且做出了正面回答。
理和情是不能分开的,理是由情来说明的。牟先生视智的直觉为理性,是指本体即实体的直接呈现。

这就是中西互释或中西融合。比如好恶之情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善恶之辨,就是价值评价中的重要问题。其中,汤一介先生等提出的中国的解释学方法比较重要。只有这样,才能展开真正的对话。其中,最重要的是情感体验。
从这里很自然地会产生一个问题:情感与理性究竟是什么关系?是分离和对立的,还是能够统一的?实际上,情感是可以上下其说的。无论对于人,还是对于物(特别是动、植物等生命之物),都要出于仁心之爱,实现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。迅雷烈风是自然界的异常现象,人遇到迅雷烈风为什么必变、有一种敬畏之情并且表现在面部表情和行动之中呢?因为这与性与天道是有关的。
其中的《贲卦·彖传》说:阴阳交错,天文也。自然界是创造生命的主体,人则是实现其生命价值的主体。这样一种独特的智慧,正是从孔子开始的,并且形成了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传统。孔子开创的儒学,就是解决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问题的,包括人的自由、尊严和人性一类的问题。
这种自我超越就是上达天德,是人性与天道的真正合一。孔子并不反对人类向自然界索取,但是他从存在和价值相统一的高度理解自然,理解人自身,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,懂得不能将自然界仅仅作为客观存在去对待,不能以人类的利益,特别是无止境的贪欲为唯一尺度,去向自然界索取而无任何回报,人类应当以感激之情从自然获取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资源,而又以知天命、畏天命的道德的、宗教的情怀对待自然界。

实际上,人文是与天文联系在一起说的,无天文则无人文,无人文则天文亦无意义。不是将自然界视为对象去认识和改造、从而满足人的欲望为目的的主体,而是将自然界视为生命价值之源、以自己的实践活动实现其生命价值的德性主体。只是后者更明确地揭示了目的性原则。仁者爱人,这是仁在人与人之间的实现。
天文即泛指自然界的天道变化,其深层意蕴则是生命创造,即《系辞》所说天地之大德曰生、生生之谓易。诺贝尔奖获得者阿尔文先生说过:人类要生存下去,就必须回到25个世纪以前,去吸收孔子的智慧。事实上,在孔子和儒家那里,人文与自然是很难分开的。但是,儒家的人学是以天即自然界为其存在前提的,是以天道为其价值本体的。
子贡明明是说孔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闻,并不是说孔子没有性与天道的思想。下学是日常生活经验中的学习,而上达则是经验学习基础上的自我超越。

这就是说,不仅对于人,而且对于一切生命以至山河大地,都有发自内心的尊重、同情与爱。天道是靠人去弘扬的,不是由天道弘扬人的。
孔子的敬畏天命不仅仅是对外在的必然命运的一种宗教态度,更重要的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反思。三军可夺帅也,匹夫不可夺志也。因此可以说,人是自然界内在价值和内在目的的实现原则。就是说,人,且只有人,才是实现天道的主体。孔子的人性学说则与天道有关。儒家的人文精神主要表现在这里。
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爱物之说,但他的一系列言行已经说明了这一点。人是目的,不是工具,要把人当目的去对待,不能当作工具去使用。
这又是孔子智慧中最值得重视的地方。其实,仁不只是一种社会伦理,所谓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的黄金规则并不是仁的全部内容。
人不是与自然界相对立的以自我意识为标志的主体,而是与自然界相统一的以仁心仁性为标志的主体。正好相反,它弘扬了人的主体作用。
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存在本质或内在德性。这不是因为他说了孔子的好话,能激发中国人的自尊心,而是因为,他看到当前人类的问题所在,从文化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。人与自然何者是主体 孔子和孔子以后的儒家认为,人的仁性是由天赋予的,但又是在后天实践中完成的。[6] 这是对人的主体性的高度弘扬。
人的价值就在于实现仁。而仁的根本含义就是爱人、尊重人。
但是,二者有很大区别,其最大的区别是,孔子对天即自然界有一种很深的敬畏,并且认为,人与天即自然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,人类要在实践活动中做到知天命。人文体现了人的价值,是社会文明之所止。
在孔子和儒家看来,没有比天即自然界更高的存在,没有超自然的神灵(上帝),自然界就是人类的上帝。[1] 这真是一个远见卓识。
人类的一切文明和精神成果都是在自然界这一母体中创造出来的,不是靠自己的自我意识创造出来的。我相信,这一学说对人类可持续发展必将作出贡献。这种生命创造还有更重要的价值意义,即自然界是有内在价值、内在目的的,其最高价值是天道、天德,其最高目的是善。后儒所谓孔颜之乐、吾与点也就是好学、闻道、践仁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生命和谐。
这是人类自己的事情,不能靠别的什么力量来解决。只有自然界是永恒的、无限的,人则是有生有死的。
真正说来,人与自然界共同构成主体,成为互动的过程。[2] 这里明确提出了生的哲学,说明天是有时间、空间意义的,其根本作用就是生即生命创造。
这说明孔子是很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的。天以生为心,人以仁为心,弘道就是践仁。